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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逢三月八日,围绕女性议题的讨论便会升温。其中,女性在求职过程中遭遇不公待遇,早已是反复提及的现象。无论人们是否正视,女性在职场中受到差别对待,都是不容忽视的社会状况。一项2017年的工作环境调研指出,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女性表示,工作领域确实存在性别偏见。在具有高等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的女士里面,感受到职业领域存在性别不公的比例分别是百分之十八、百分之二十八以及百分之四十三。这一信息来源于三月七日中国新闻网的报道。
从实际角度看,在已经摆脱了迷信和愚昧的当代经济活动中,个人所作出的决定,基本上符合经济学的“理性经济人”这一基本推论,即行动者所追求的最终目的,就是自身经济收益的极致化。而众多理性个体、众多追求经济利益的人的选择,最终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目前女性参与工作的状态和格局。
从招聘方角度分析,追求整体利益最大化,理应是选拔人才的根本准则。虽然性别偏好或个人倾向难以完全消除,但其所占权重相对较小。多数职位若想取得卓越成就,不仅要求个人才干出众,还需要投入大量时间,并且要付出更多精力、消耗更多体力。在这些方面,女性往往面临挑战。此外,在诸多机构中,与负责人关系密切的人员通常能获得更多职务升迁的机遇,这些人当中男性占比较大,并非完全因为他们才干更加突出,除了负责人可能存在的性别顾虑之外,主要原因在于男性往往更重视职业发展,在时间安排上更为自由便利。
女性在职业发展中面临限制,这既源于职场中的不公现象,也与女性自身的决定有关。不少女性在组建家庭或生育后,会将重心转向家庭生活。在衡量家庭与事业的比重时,许多女性会认为照顾家庭是更合理的选择。对家庭和子女倾注更多心力,会导致个人用于自我提升的时段被压缩,工作也难免受波及。某些管理不太严格的企业,对女性兼顾家庭的做法往往持理解态度。社会分工的演变与女性自主意识的觉醒相互影响,在某种程度上塑造了当下职场招聘中隐性的某些做法。
社会整体上,不同领域约定俗成的选人标准,显然契合“理性经济人”的推论,例如,女性受雇方面,并非所有行业都存在偏见,而是部分领域呈现出行业性的、体系性的区别,护理、美容、直销、服务等领域,女性从业者较为普遍,由于同等条件下,女性具备的体贴、温和、擅长交流等特质,与这些职位的需要更为匹配。在具备大专、本科、硕士学历的女性里面,觉得找工作受到性别不公平对待的占比分别是百分之十八、百分之二十八和百分之四十三,这其实也验证了某个观点。由于学历层次越高,通常意味着承担的职责更关键或者工作技术要求更高,对于这类职位,上级在选拔人员时往往会更注重保险系数,甚至采取比较谨慎的态度。
那么,我们是否应当把性别不平等当作常态、任其发展呢?这当然是不对的。其实,如果只从工作能力或智慧来衡量,女性和男性相比,并没有什么差距。让不公持续下去,首先会造成人才和智慧的浪费,这对社会进步不利;其次,也不利于公平正义社会环境的形成。我们应当致力于最大程度消除人为的差别对待和主观看法,促使人力资源(无论男女)能够充分展现个人能力,从而贡献于社会。
在人员选拔和任用过程中,必须制定公正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确保考核标准客观准确,从而有效消除个人主观臆断和随意猜测的现象。若招聘过程兼顾职位特殊条件且对所有求职者一视同仁,便会自然构成优者胜、劣者汰的良性氛围;倘若工作表现评估依照统一标准、同等规范;不再存在偏袒女性却又不按常理出牌的情况,那么当个人时间精力受限时,她们自然会权衡家庭与事业的比重,做出最符合自身状况的决定。
女性当然需要培养独立自主的意识。要清楚了解自己的长处和短处、优点和缺点;同时也要理性看待不同的社会身份和他人要求。例如,在职业场合,应当展现专业人士应有的态度;在家中,也要扮演好家庭成员应有的角色。与此相对,如果在工作岗位过分突出女性的性别特点,既想要组织给予特殊关照,又要求获得和男性一样的待遇与提拔机会,那么这实际上也是一种不公正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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