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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于北京,7月5日发出电文 ,其题目为:拒绝“帽子多” ,并且要避免“一刀切” ,——针对《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展开三大焦点透视。
新华社记者 陈芳、胡喆、白国龙
超越只看重论文、职称、学历、奖项倾向,促使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为荣誉性的实质;不把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当作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条件;对科研不端行为持零容忍态度,完善调查核实、公开公示、惩戒处理等制度……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一项项务实的改革措施,让众多科研人员深感振奋。
5日,有一位科技部方面的负责人,接受了来自新华社的记者的采访,针对意见裏面的内容还有突出的特点展开解读。
破解评价导向问题: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
一段时期以来,处于我国科技界的这样一些现象仍存在着,那就是人才“帽子”到处都是,繁文缛节将手脚束缚住,无穷无尽的报表以及审批耗费精力,存在“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的情况,有着“项目多、帽子多、牌子多”的状况,名目众多的评审评价使得科技工作者应付不过来,科研人员总有诸多难以诉说的“烦心事”。
科技部在介绍此事时,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是贺德方,他表示,多年以来,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确立了一个原则要求,这个原则要求是分类评价,科技部会同多部门出台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以及其他政策,它们也作出了相关规定,然而,这些作为部门层面的制度文件,在层次方面存在不足,在力度方面也存在不足,规定还不够细化,正确的评价导向尚未完全树立起来,这对科研工作的健康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还对科研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推进科技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在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三评”)改革,而这也是树立正确评价导向、优化科研生态环境的必然要求。贺德方称,此次印发的意见围绕对项目、人才、机构的评价来重点推进评价制度改革,旨在构建科学、规范、高效、诚信的科技评价体系,营造潜心研究、追求卓越、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环境,推动科技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对“帽子多”予以拒绝,对“一刀切”加以避免,如此这般,“三评”改革使得科研人员吃下了“定心丸”。
贺德方进行介绍,此次所印发的意见,将关注点聚集在了科研人员那些反映得极为强烈的问题之上,按照可操作的方向开始着手,分别针对项目评审工作,提出了具备针对性的改革举措,针对人才评价工作,提出了具备针对性的改革举措,针对机构评估工作,提出了具备针对性的改革举措,并且针对普遍适用于“三评”工作的监督评估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针对普遍适用于“三评”工作的科研诚信建设措施,作出了相应安排,这些措施总计有4方面18项具体政策举措,切实能够使得科研人员的内心安稳,仿佛吃下了“定心丸”。
于优化科研项目评审管理范畴内,针对指南的编制以及发布,评审规则的公开特性、公平特性和公正特性,评审专家的选取以及使用,评审工作的质量标准和效率要求,成果的评价验收流程和相应奖励条件,科技计划的绩效评估办法等诸多方面,都给出了改革措施,进而构建造就成了把项目评审全流程各个关键环节覆盖住的制度规矩规范。
于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范畴内,针对人才存在“帽子多”这一状况,以及标准呈现“一刀切”此种情形,还有评用脱节这类突出问题,秉持“干什么评什么”的分类原则,遵循“评用结合、谁用谁评”,将论文发表和引用排名等不作为限制性指标,以此扭转少数人急功近利、作风浮躁的问题,促使作风和学风得以转变。
对于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而言,针对科研机构于职能定位,法人自主权,机构管理等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创新性地着手在科研机构全面推行章程管理制度,构建以科技创新绩效作为核心的中长期绩效评估制度,并且针对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一并作出制度安排。
针对加强监督评估以及科研诚信建设这方面的内容,其着眼点在于规范“三评”之所涉行为,致力于守住诚信之底线,进而提出构建一种监督评估机制,该机制需覆盖“三评”活动的整个过程,同时还提出要建立一个科研诚信体系,此体系应将教育、自律、监督、惩戒等多方面融合为一体。
突出实招硬招:发挥好科技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贺德方进行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有着目标取向,该目标取向是树立正确评价导向、净化科研风气以及优化科研生态,要加快建立分类评价体系,此分类评价体系是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通过立规矩且建机制,提出了一系列改革实招硬招,充分发挥科技评价指挥棒以及风向标作用,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针对性具备很强的特性。意见是在深入展开调研,广泛去听取意见,充分地进行研究论证的基础之上,精准地设计出改革的举措,直接击向了“三评”工作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体制机制方面的症结所在。举例来说,像评价数量化、仅仅看重论文、人才呈现“标签化”、单位所拥有的自主权不足、科研诚信出现缺失等科技界反映得极为强烈的问题,在意见当中都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此项意见所提出的一系列改革制度设计具备很强的创新性,呈现较大政策亮点,例如项目负责人需要进行科学研究背景核查的制度,针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以及交叉学科创新项目所制订的非常规评审机制,可以对人才项目申报情况进行查重以及处理的机制,还有高层次人才流动培养补偿机制等。
具备很强可操作性,意见着重凸显实招硬招,利于基层领悟施行,并且能够进行督查,能够予以考核,例如明白规定,于项目申报以及评审期间,不将发表论文、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还有获奖等情形视为限制性条件,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欠发达地区等科研人员因政策倾斜因素获取的国家级人才称号、人才项目等支持,于支持周期内原则上不允许跟随人员向东部、发达地区流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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