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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科技部解读科研评价改革意见:分类细化、评估从严
科技部解读科研评价改革意见:分类细化、评估从严
来源:网络整理2026-03-14

分类细了 “帽子”少了 评估严了

科技部,有相关负责人,对《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进行解读。

科技界近年来饱受诟病的问题,诸如科研人才“帽子叠加”,评价标准“一刀切”,科研机构职能定位不清,缺乏法人自主权等,有望很快得到解决。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也就是《意见》,并对深化科技评价制度改革进行了具体部署。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贺德方讲,本次项目评审改革的意见,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发布规格最高的一次科研评价改革文件,本次人才评价改革的意见,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内容最全面的一次科研评价改革文件,本次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是我国到目前为止工作部署最系统的一次科研评价改革文件,它把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从科技计划层面推送到科研项目层面,对科技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给出科研分类评价可操作细化规范

科研人员将科研评价看作科技活动的指挥棒,但是,长久以来因为评价体系单一,出现了盲目追求发表SCI论文这类不良倾向。所以,科研分类评价成了科技界人士共同的呼声,改革也必定要进行。

贺德方介绍,多年来,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确立了分类评价的原则要求,相关科技评价政策也有规定,然而,作为部门层面的制度文件,其在层次方面存在不足,在力度方面也存在不足,规定不够细化,正确的评价导向尚未完全树立,这对科研工作的健康健康、健康以及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本次发布的那份《意见》明确提出要求,依据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军事科学等不一样学科门类的特点,去构建分类评价指标体系。基础前沿研究主要靠同行评议;社会公益性研究主要凭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应用技术开发以及成果转化评价主要依用户评价、第三方评价和市场绩效。

于职称评审范畴内,《意见》作出要求,需分类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切莫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当作应用型人才、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于项目评审范畴内,《意见》也明确指出,不同类别的国家科技计划应当在项目申报以及评审期间,全面考量负责人与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可把发表论文、获取专利、荣誉性头衔、承担项目、获奖等情形作为限制性条件。要探索构建针对重大原创性、颠覆性、交叉学科创新项目等的非常规评审机制。这些都将成为接下来科研单位创新人才评价机制的政策依据。

贺德方说,我们努力做到,这些分类评价的具体细则,拿过来就能够使用,并且注重给科研单位评价改革带来实际成效。

为破除人才“帽子”“永久牌”做出制度安排

近些年来,各种各样的人才,像被称作“学者”的,还有所谓的“计划”类项目,那可是接连不断地冒出来,各种各样的人才“帽子”,跟资源、待遇、职称、评奖紧密关联在一起,科研单位之间,围绕着人才“帽子”展开的“挖人”行为,那是盛行成风。人才称号数量过多,而且太过泛滥,甚至出现了“永久牌”现象,这样的情况和人才计划一开始的想法完全相反,急需统一规划治理。

这一科技界痛点,《意见》给出了好些解决真招:其一,构建人才项目申报查重以及处理的相关机制,以此防范人才申报违规状况出现,杜绝多个类似人才项目同时对同一人才予以支持;其二,不将人才荣誉性称号设定为承担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获取国家科技奖励、职称评定的时候、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确定的限制性条件,从而让人才称号回溯到学术性、荣誉性的原本本质里面,防止和物质利益进行简单且直接的挂钩;其三,中西部、东北老工业基地以及欠发达地区的科研人员,因政策倾斜因素而得到的国家级人才称号,还有对应的人才项目等方面的支持,在支持周期之内,原则上是不可以在人员跟随的情况下向东部、发达地区进行流转的;其四,科研单位不得以简单的方式凭借学术头衔、人才称号来确定薪酬对应待遇、配置学术资源。

贺德方指出,这些政策清晰地回应了科技人员所强烈反映的问题,其目的在于营造出利于科技人才安心开展研究、专心投入研究、潜心钻研的制度环境,集中清理现有科技评价制度里的简单化问题、数量化问题,这将对扭转当下少数科研人员作风浮躁的问题有所帮助。“对于科技人才的评价机制改革,我们在未来还会进一步作出政策部署。”。

首次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作出系统部署

在数十年过去了之后,我国各种各样的中央级科研院所快速地发展起来了,可是科研机构在职能定位方面模糊不清,处在缺乏有法人的自主权的状况,机构性绩效目标考核是缺失的,而且微观事务受到行政干预的频率很多等这些问题突显出来了,这也变成了广大科技工作者高度关注的问题中的一个。

为此,《意见》具有创新性地提出,要在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全面推行章程管理制度,还要建立以科技创新绩效作为核心的中长期绩效评估制度,并且对完善科技创新基地评价考核体系一同作出制度安排。在具体评估方式方面,要建立综合评价与年度抽查评价相互结合的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长效机制。以5年作为评价周期,针对科研事业单位开展综合评价,这涵盖职责定位、科技产出、创新效益等诸多方面。为期5年,每一年,按照特定比例,将关注点集中于年度绩效达成状况等关键要点,实施进行年度抽查评价。

我们这边,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的评估,是新事物。这是国际通行做法,像日本、韩国等国家都是如此。《意见》强化绩效评价导向性,其一,能优化中央级科研事业单位管理,激发其创新潜能。其二,能通过评估建立目标导向,持续聚焦这些科研事业单位的发展方向。其三,能通过评估引导科研单位更优地面向国家目标提供服务。科技部创新发展司副司长张旭说道。

张旭透露,于机构评估方面,中国科学院、中国农业科学院以往存有一些试点探索。在2018年时,主要开展评估试点工作,鼓励试点地方大胆探索实践,发挥示范突破作用。在2019年时,也主要进行评估试点工作,让试点单位积极探索实践,发挥带动作用。

贺德方称,项目评审改革,在整个科技体制改革里有全局性地位,人才评价改革,在整个科技体制改革里有基础性地位,机构评估改革,在整个科技体制改革里有战略性地位。“我们确信,借助于对人才科研评价制度的改革,将会引导社会科研大环境的改进,最终营造出潜心研究、追求出众、氛围清正的科研生态环境。”(记者 杨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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