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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指南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
宜兴市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指南及资格初审时间安排
来源:网络整理2024-12-06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开除公职的;

(二)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三)因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五)宜兴市卫生系统机构聘用的工作人员

(六)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相关职位的人员以及不适合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的其他人员。

2、报名及资格初审

注册是通过在线注册进行的。

(一)注册程序

1.报名网址:宜兴市卫健委人事考试报名系统(:18081/登录)

2、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9:00--2023年12月18日 16:00

3、资格初审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9:00--2023年12月19日 10:00

4、申请人对资格初审提出异议并答辩的时间:

2023年12月13日 9:00--2023年12月19日 11:00

5、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相关证件及身份证件扫描件各一份),作为岗位适宜性评价的依据:

(1)本人近期未戴帽子的电子照片一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小于20Kb];

(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三)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202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获得的学历,请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现学历请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

(五)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考试证明;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七)成绩成果:本科生、研究生论文发表、科研奖励、发明专利、校级以上奖学金证明材料、校级以上奖励、表彰证书等证明材料。上述证明材料最多提供10份。超过10份的,以前10份为准。所有认证材料将制作成PDF文件上传(自行排序、竖排向前、无边框、内容清晰、易于识别)。

研究生学历证明或《毕业生双向选聘就业推荐表》与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不一致,但其研究方向与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一致的,须提供应聘者本人的研究方向加盖学院公章(与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者就业资格。伪造、变造有关文件、资料、信息骗取注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候选人的申请信息(节假日审核时间顺延)。考生须及时在同一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初审通过的,视为已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应聘者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咨询热线及时提交陈述和申辩。因报错、漏报、迟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名时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职位代码),报名和考试时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必须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注册信息或申请其他职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可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请其他职位。

2、博士职位(职位代码为D类)不设考试比例,其他职位考试比例为1:3。岗位不符合考试录用比例的,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适当降低考试录用比例或者相应减少、取消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调整将及时在网上公布。申请取消职位的,可以在规定的重新报名时间内重新申请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届时我们将通过电话通知您,请保持手机畅通。

3. 岗位适宜性评价

对资格预审合格的,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组织进行岗位适宜性综合评价。

1、岗位适宜性评价(材料评分):应聘者上传的应聘材料将作为岗位适宜性综合评价的依据,主要考察综合职业素质和岗位适应性。满分评价为100分。岗位适应性评价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根据岗位适宜性评价分数,招聘岗位为1个的研究生岗位(岗位代码:C类)者,按1:8的比例进入资格审查(排名最后的候选人依次为:相同点)。若该职位应聘人数小于1:8,则全部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若招聘岗位数量大于1个,则按1:5进行审核(排名最低的候选人按同分后续)。若该职位应聘人数低于1:5,则全部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审查。

通过岗位适应性评价的应聘者即可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评审资格。招聘职位因未缴纳费用而出现空缺的,对同一职位的应聘者按照适合性评价分数从高到低依次补缺一次(分数相同者跟进)。已放弃缴费者,不再补缴。

3、应聘者可于12月22日登录报名网站查看岗位适宜性评价成绩,考试合格者可进行缴费。

四、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将于12月22日公布符合现场审核资格的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地点。

五、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将于12月25日公布现场资格审查候选人名单。

4. 缴纳费用并打印准考证

1、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缴费标准:硕士学位职位(职位代码为C类),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付款成功后,除非取消所申请的职位,否则报名费将不予退还。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

博士研究生职位(职位代码为D类)不收取注册费。如果申请获得批准,则注册成功。

2、岗位适应性评价通过的应聘者,缴费时间:2023年12月22日17:00——2023年12月24日17:00。

3、经岗位适宜性评价后补报的应聘者,缴费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00--17:00。

4、缴费成功后,考生可于2023年12月27日9:00起在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5、现场资格审核

网上报名初审通过者,将在面试前进行资格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主要是确定入围候选人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江苏南京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同时请关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2、现场审核程序:应聘者应携带所应聘职位所需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向审核人员出示应聘材料原件(核对后保留复印件),由审核人员审核。

3、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2024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双向就业协议(无需电子签署);

外国(境外)学历学位注册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证明材料。 2023年9月1日后在国外(境外)毕业且尚未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人员,须提供拟申请认证的学历(学位)中文译文并填写在资格审查现场出具承诺书。

(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4)应聘者提供的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双选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表明专业方向与所申请职位专业要求一致的,须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证明含有应聘者本人研究方向(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证明;

(五)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

(六)业绩成果:论文发表论文、科研奖励、发明专利、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明材料、校级及以上奖励、表彰证书等(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各类证明材料均须提供)被提供)。

4、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空缺的,不予填补。

六、考核方法

博士研究生职位(职位代码:D类)采用面试方式,其他职位(职位代码:C类)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资历、价值观和专业能力。考试成绩由考生在考试结束后现场签字确认。考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成绩未达到及格线者,直接淘汰。

本次招聘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和复习材料,没有指定考试用书,也没有委托机构举办培训课程。

面试时间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查的第二天。面试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相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及检查

1、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该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通过追加测试(面试)确定候选人。面试结束后,拟参加体检者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同时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果学校因学校使用在线电子签名而无法提供纸质就业协议,则签署拟定的就业合同作为就业协议的补充。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并提交相应材料的,将被取消参加体检资格。

2、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毕业生,应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规定时间进行体检。体检医院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体检费用由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合格者,按有关程序进行检查。

八、公示及聘任

1、体检、考察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将在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示。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须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3、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2024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符合申请要求的相应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申请人,未通过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教育部学历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资格认证。经认证的学历(学位)不符合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4、因应聘人员放弃(取消)体检资格、应聘人员自行放弃(违约)、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导致招聘职位空缺的。 ,同一职位的面试成绩将从高到低排名。依次补充。聘用记录核定后,不再更换。

5、新录用人员有营业场所,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照聘用制度有关规定执行。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应当完成岗位要求的诊断、治疗、科研等任务,并参加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分配到固定岗位;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选择职业。

6、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外,必须为用人单位服务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含试用期)。

七、新录用人员符合《宜兴市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实施办法(试行)》相关人才补贴政策的,按规定执行。

9.招聘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招聘公告将在以下网站发布: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其他招聘信息将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咨询热线: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十、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者伪造或者编造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其资格)。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招聘过程中的失信行为,将向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提供;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过程中,应聘者的个人信用状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热线:

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一、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宜兴市卫生系统研究生校园招聘岗位简介表(南京考试中心)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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