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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哪些亮点?
女性毕业生如何更好地实现职场理想?
孕期、产期、哺乳期“三期”女职工
受到哪些特殊照顾?
女职工遭遇职场性别歧视
如何寻求有效的法律援助?
……
这些问题在这里统统可以找到答案。
6 月 30 日,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与中国妇女杂志社联合发起了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系列普法直播的第一场开始播出。本期的主题是消除性别歧视,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中华女子学院的教授李明舜、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副局长芦微以及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第一速裁团队的负责人王琰来到直播间。他们与网友一同探讨怎样保障女性的平等就业权。这场直播有超过 240 万名网友进行了观看。
新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哪些亮点
2023 年 1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开始正式施行。从 1992 年这部法律首次被颁布开始,到如今已经过去了三十多年,并且经历了三次修订。参与过新法修订工作的李明舜教授称,此次修订呈现出了以下这些亮点:
一是强化了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引领作用;同时着重凸显了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各方进行协调以及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一是将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写入了立法目的;二是把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当作政府保障妇女权益以及妇联维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工作内容,从而突出了对妇女全面发展的促进。
三是突出了对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保障。明确了对被拐卖绑架妇女的强制报告制度,还明确了对性骚扰的处置制度。同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恋爱阶段和离婚阶段等,这些都是保障妇女人身和人格权益的制度和措施。
一是突出了对个体妇女权益的救济。二是增加了 13 个具体制度。三是完善了 13 个具体制度。这些具体制度的增加和完善,使保障妇女权益的制度更加具有可操作性。
突出了对妇女平等权益的特别保护,并且强化了对妇女特殊利益的重点维护。 强调了对妇女平等权益的特殊关照,同时着重加强了对妇女特殊利益的重点保障。 凸显了对妇女平等权益的独特保护,并且加大了对妇女特殊利益的重点呵护。
态度鲜明地对就业性别歧视说“不”
在面试现场,HR问一位女求职者:有男朋友吗?
女生表明年打算结婚,HR 表情变得严肃,然后说道:我们的合同规定了 5 年之内不能结婚,你是否能够接受呢?
现实生活中常有这样的情景,这让一些女性求职者觉得很不公平。
对此,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在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方面有着怎样的具体规定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王琰法官表示,新法的第五章是以专章的形式对妇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进行了规定。
为“三期”女职工维权保驾护航
记者在北京市东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见到了女职工权益争议审理庭庭长周思思。周思思带领记者来到立案窗口,此时工作人员正在有序地工作着。
周思思称,若劳动者与公司出现劳动争议,当用人单位的注册地或者劳动者合同的履行地处于东城区时,那么便可前往东城区仲裁委员会进行立案。
首先前往立案接待窗口领取申请书,接着会有专人指导填写申请书。同时,还可以选择通过网上方式或者邮寄方式进行立案。
一处“三期”女职工立案窗口旁,周思思介绍,对于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三期”女职工,该院设立了绿色通道。通常当天可以立案,次日能够排庭,15 天左右可以开庭,30 天左右就能结案。
并且会联系用人单位组织庭前调解。
周思思庭长和记者说着话来到了仲裁庭,这里和法院的审判庭较为相似。
庭内设置了首席仲裁员的席位,还设置了仲裁员的席位,同时设置了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席位,以及被申请人的席位。
据悉,北京东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设立了 10 个审理庭。这种审理庭是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来运作的。通过这种方式,能够为“三期”女职工提供很大的便利。
周思思回忆,在之前受理的案件里,有些用人单位擅自给处于“三期”的女职工进行调岗并降薪。另外,还有一些单位以不符合岗位要求为理由,对处在试用期的“三期”女职工实施解除合同的行为。倘若女职工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仲裁院在审理完毕后,会协助女职工恢复合同,并补足工资的差额。
免费法律服务解决女性职场难题
2023 年 3 月 8 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总工会等一同发布了《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此制度中包含防止性别歧视的条款。这一举措为北京各区工会的工作指明了重点。
我们有一个有效的举措,那就是推动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与落实。说到这里,北京市朝阳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宋丽琛深有感触。
目前北京朝阳工会系统的女职工权益专项保护集体合同是与集体合同一同签订的。已经达成了已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全面覆盖的效果,其签订率达到了百分之百。
专项集体合同明确了以下内容:企业应当建立工会的女职工委员会。在招聘环节,要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同工同酬,不能以任何借口歧视女职工。在培训时,同样要做到男女职工机会平等同工同酬,不得有歧视行为。在晋级和晋升方面,也要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同工同酬,不能以任何理由歧视女职工。企业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等理由辞退女职工,也不能单方面解除或终止与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朝阳区总工会还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它充分发挥了“一站一家一律师”的作用。通过社会服务的途径,为朝阳区的每一个街道地区的总工会、功能区总工会以及产业工会都配备了一名专业律师,以便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
朝阳区总工会是北京市首批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全面试点单位。它结合国际妇女节、国际儿童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在朝阳的各个街道地区广泛进行宣传。宣传的内容包括妇女权益保障法以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
朝阳区总工会在遇到就业性别歧视时,为女职工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渠道和投诉渠道。
第一个途径是前往工会关系所在的街道地区的工会服务站。在那里,可以通过“一站一家一律师”服务,找到专业律师来获取免费的法律咨询。并且,律师还会进入企业现场进行调处。
第二个渠道是前往朝阳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可在那里获得免费的咨询和调解服务。对于低收入者等存在困难的女职工,工会会向北京市总工会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当申请获得审批通过后,北京市总工会会委派专业的律师来代理该案件。
朝阳区总工会与法院、仲裁委联合构建了劳动纠纷诉源治理的“融调解”工作机制。此机制能够提前参与其中,从而有效化解各类劳动纠纷。
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开通了专门热线,目的是为了更高效地解决女职工遇到的求职问题。
北京市总工会劳模法律服务团成员邬锦梅称,女职工若遇到相应问题,能够拨打 12351 热线电话,律师会及时为其进行解答。针对不同领域,会安排不同的律师去代理,且这些服务均为免费。
“有幸陪伴女性走完求职全程”
在防止就业性别歧视方面,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且充满温度。北京市东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芦微表示。
每年毕业季,东城区人社局最为忙碌。他们一方面为学生即将走向社会而高兴,另一方面又为学生可能遭遇的困难而担忧。
东城区人社局为此提前进行部署谋划。在创业领域,搭建了针对女性创业和就业的课堂,讲解专题案例。还联系了东城区或者国家级的创业孵化基地,专门为妇女朋友提供指导,以帮助她们在就业过程中实现自己的事业理想。
东城区的高校中央戏剧学院,每年东城区人力社保局会精准帮扶至少 30 名中戏女毕业生,助力她们就业或者创业。
她们的好项目被推荐到了市级创业创新大赛。此前,有一名学生获得了巾帼创意大奖,还有一名获得了组织类的创意大奖。芦微自豪地说道。
社会快速发展,很多传统行业的职业培训无法满足就业者需求。因此,东城区人力社保局精准对接一些新行业,像眼镜的验光行业以及新媒体行业等,助力有意愿就业的女性接受针对性培训。
“非常有幸能陪我们女性就业者在求职中走完全程。”芦微感慨。
妇女权益保障法得以完善,用人单位也履行了法律责任,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女性不再担忧性别、婚恋、生育等方面对就业造成的影响,她们能够尽情地在职场中绽放理想,凭借智慧和汗水去创造属于自己的人生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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