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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2019年宜兴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与特色发展
2019年宜兴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与特色发展
来源:网络整理2024-12-31

为规范有序完成宜兴市高级中学2019年招生工作,推动高中阶段教育高质量特色发展,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深入开展宜兴市高级中学招生工作。贯彻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招生考试和办学行为等精神,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现代化目标,坚持从实际出发,进一步优化完善招生制度,严格规范招生秩序,确保高中阶段招生工作有利于全面落实教育政策,深化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高中教育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促进创新人才培养和办学特色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教育需求。

二、招生对象及申请条件

凡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并且身体健康可以申请。

以下科目不能申请:

1、高中学生;

2.因入学考试作弊而被取消今年报考资格的考生;

3、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全日制初中复读。

3、体检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体检。报考幼儿园教师、烹饪、餐厅酒店服务、食品生产、护士、牙科技师、助产士、外事、药剂学、制药技术等专业的考生,体检时必须进行抽血检查。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一、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招生学校的教育需要和实际办学能力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各高中学校必须按计划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更不得计划外招生。各学校招生计划一经确定并公布,不得随意增减。具体方案请参见《2019年宜兴市高中申请指南》。

2.扩大高中招生自主权。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可自主招收不超过总体计划5%的具有综合发展和学科特长,特别是创新实践能力(包括体育、艺术等)的校外优秀学生。学校年度招生计划。 、技术),主要招生范围为全市。自主招生的名额、招生标准、录取办法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实施;一旦学生被确定为特殊人才,即可按照两校确定的要求录取。采用减分录取法录取。

3、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教改实验班不纳入统一招生计划。

四、为促进高水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实施素质教育,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政策。今年,宜兴市第二高级中学和洋县高级中学的分配比例为80%,其余四星级高中的分配比例为70%。指标分配数量根据各初中参加中考的人数,参考各学校规范办学、素质教育和办学水平确定。

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学生分配指标须填报相关批次的A选择,其余指标按本市选择进行选择(参见《宜兴市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方案》)。

江苏省宜兴中学和江苏省宜兴一中的名额面向全市开放。

宜兴市第二高级中学部分分配名额面向全市开放,其余分配名额指定给学区相关学校。

漳竹高级中学、关林高级中学、河桥高级中学、丁树高级中学、洋县高级中学的分配名额分配给指定学校。

徐社办的班和周铁办的班均在本市招生。

五、为鼓励普通高中多元化、特色化发展,今年将在江苏省宜兴中学继续开设美式课程班,顺应教育开放潮流和人民群众需求,提高高中国际课程班水平,稳步扩大国际课程班规模。 。

六、各职业学校面向全市招生。

5. 志愿者申请表

1. 自愿填写表格。

高级中等学校是指招收初中生的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含师范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中毕业生。 )。

《2019年宜兴市高中统招考生志愿表》(以下简称“志愿表”)填写方法如下:

早期批次:江苏宜兴中学美式课程班。候选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表格。

第一批: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市第一中学。本批次有两个平行选择,A和B。考生可以选择填写申请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分配学生指标必须填写在相关批次的A选项中。申请本批普通高中科技、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须填写《普通高中A选校申请表》。

第二批:剩余的四星级高中和三星级高中。本批次平行选择A、B、C三个,考生可以从漳渚高级中学、关林中学、河桥高级中学、丁蜀高级中学、宜兴二中、洋县六所学校中进行选择高中。从三星级或四星级高中中进行选择。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分配学生指标必须填写在相关批次的A选项中。

第三批:中高职(3+3)、五年制高职(含师范专业)分段培训。这批有3个选择。考生可在《中高职(3+3)招生计划》和《五年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中任选一至三项。每个选择可以填写一到两个专业,并注明是否要进行重大调整。入场按优先顺序排列。

第四批:二星级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这批有3个选择。如果报考普通高中,可以在徐社班点或周铁班点选择一到两个。考生报考本市职业学校时,可在《职业中专招生计划》、《普通中专招生计划》、《技工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中任选一至三项。每个选择可以填写一到两个专业。并必须注明是否遵守专业调整。还可以混搭申请二星级普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工艺技工学校”。录取将根据申请顺序进行。

申请普通中专或外地技工学校的,无需填写申请表,招生学校自主招生、报名入学。考生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向招生学校申请注册。学校自主确定录取标准和招生办法。

第二批、第四批普通高中调整了录取要求,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填写申请表。

2.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外省户籍考生异地高考的文件精神,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生身份并完成普通高中学业者学校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房)。我省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现有初中毕业生中,户口在外省的学生可以自主决定报考普通高中。

3.填写志愿时间。

为方便学生和家长根据中考成绩选择填写合适的理想学校,中考申请工作安排在中考成绩公布后完成。

志愿者申请期为6月27日至6月30日。

六、学术水平评价、综合素质评价及附加测试方法

1.学术水平评价。

学术考试的组织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执行。

学术考试成绩不公布,仅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如对成绩有疑问,学校可派教师持学校介绍信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招生办公室申请试卷审核。其他时间不予受理。根据相关规定,只有指定的工作人员才能审核试卷,审核仅限于是否有漏题、分数是否有错误。

2、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由所在学校通知考生并在学校公布。

3.如部分师范学校、旅游、服装表演等学校(专业、工种)需要面试(专业附加考试、体能测试等)的,招生学校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及具体考试方法。宜兴市招生办,并经招生办统一公告批准后。面试(专业附加考试、体能测试等)一般在填写申请表之前完成。考生取得相关学校颁发的证明后,方可填写相关申请表。

七、招生工作

1.录取原则。

(一)全面考核生源质量,规范操作流程,公平、公正、根据考生意愿录取。

(二)为了合理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申请表,针对各批次、各类型学校设置了最低控制分数。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总体考试水平和填写的申请表综合确定。

(3)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分配学生指标必须填写在相关批次的A选项中。申请普通高中科技类、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须按批次申请普通高中。

(四)综合素质不合格或者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方面成绩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三星级以上高中、普通高中、高等师范学校就读。学校(教学专业)、中高职分段培养试点、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部省级中专、省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

宜兴省中精一班分数线_江苏省宜兴中学精一班录取名单_宜兴中学精一班考试时间

(五)认真落实“考生在学籍所在学校学习满三年的,即可获得学籍所在学校普通高中分配名额”的规定。所有获得分配名额的录取考生名单必须在校务公开栏予以公示。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2、录取办法。

普通高中分配计划必须招收各学校最低控制分数以上的学生。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宜兴市第二高级中学对学生的入学设置了最低控制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比三所学校录取最低分数低20分。学生分配到其他学校的最低控制分数由教育局研究确定,未达到各普通高中最低分配控制线的学生不具备分配资格。

若各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总分相同,则按照语文、数学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语文和数学成绩总和仍然相同,则所有成绩相同的考生均被录取。

职业学校招生办法:中职、高职(3+3)、五年制高职学校分线,优先预约录取。其他类型职业学校的招生采取志愿报名和预约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市招办将通知考生携带准考证、户口簿到拟就读的市职业学校办理预约报名手续。考生与学校就录取级别、专业达成录取意向并办理相关手续后,由市招生办公室进行录取审核。已被录取并获得批准的候选人将不再按照其申请偏好进行提交。对于未参加预约报名的考生,招生办公室将在相关批次招生结束后继续自愿申请入学,但已预约满的专业将不再录取。

3、录取顺序。

招生按照申请表上的批次顺序进行,分别为预科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第四批次。第一、二批招生采用平行志愿者。其余批次将按优先顺序录取。

平行志愿者的备案原则是:“分数第一,跟随志愿者”。归档方式是按照“一分总分”将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计算机依次选出两个并列选项A、B(第一批)或三个并列选项A、B、 C(第一批)由考生填写。第二批)按顺序提交。首先,候选人的档案将提交给A首选学校。如果A首选学校已满,则提交给B首选学校,以此类推。前一位候选人的两个(或三个)平行选择提交后,将按照下一位候选人的选择顺序提交候选人。

江苏省宜兴中学美式课程班最低录取门槛为四星级高中最低控制门槛。

第二批、第四批,全部申请提交后,若仍有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填写《有待调整》招生申请且成绩在最低控制线以上的考生本批次成绩将进行调整并录取;尚有普通高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自主招生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学生。

今年我市中考成绩继续分为“总分一”和“总分二”。 “总分一”是指各科实际成绩570分,“总分二”是指各科总分减去思想道德因素、历史、地理、生物科目实际成绩。普通高中按照“总分1分”录取,其他职业学校按照“总分2分”录取。

4、关爱奖励办法。

根据高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本市促进教育发展、推进教育改革的需要,确定以下招生照顾和奖励办法:

(一)革命烈士子女(含第三代;持民政局证明和户口簿)、驻边县(市)、沙漠地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特殊特殊地区的革命烈士子女由军方决定。一类、二类海岛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凭军人证、单位证明、户口簿)入学时加分10分。

(二)下列考生被录取后,可加分5分:

因公牺牲的军警人员子女(含第三代,持民政局证明、户口本)、因公致残人员子女(含市公安局证明)保卫局、户口簿)、荣获二等以上立功的现役人员(现役)、军警人员子女(凭相关获奖证书和户口簿)、一至四级子女二级伤残军人(持有伤残军人证和户口簿);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市侨办证明);少数民族考生(经市民族宗教局证明)、港澳台考生(由市通行证、台胞证、市国台办证明);

依依“两院”院士、国家专家(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认证)子女(含第三代,持有资格证明、院士优待证书或国家专家优待证书、户口本) );

本市引进的在国外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教育部认可的学历)的回国留学人员子女,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位后出国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持有学位证书,出国工作)证件、本市就业证明)单位证明和户口簿)。

(三)中共宜兴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的“社会事业(教育)先进个人”(原“尊师重教先进个人”)子女(含第三代)宜兴市人民政府,凭荣誉证书和户口簿),如果报考江苏省宜兴中学、江苏省宜兴一中、宜兴第二高级中学,享受分配到三所学校的学生待遇;如果你申请其他普通高中,如果你是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可以根据你的选择录取。 。他们都不会占用学校的招生计划。

(四)宜兴市青少年体校学生按照宜体联[2008]3号文件精神参加中考考入普通高中。

基于上述关怀和奖励方式,如果候选人有多个条件,则按最好的一项计算,不会有重复积分或奖励。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步审核后,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学校将于6月20日前将申请报通识教育部审批。

五、身体残疾考生的录取按照原国家教委、劳动人事部《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残疾青年考生的通知》精神办理[(87)教宗子第008号]。

八、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市物价局规定执行。详情请参阅《2019年宜兴市高中申请指南》中的收费政策及相关学校招生简章。

九、新生入学及审核

1、考生被录取后,须持录取通知书、户口簿等材料按时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国家、省、市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开学后一周内未办理入学注册、未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两周内未办理入学注册的,取消入学资格。资格将被取消。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对中考招生标准的要求和学籍管理精神,其他县市的普通高中不得跨地区招生,也不具备有权为跨地区招收的高中新生报到普通高中生。所有高中生将由我市招生办公室统一招生。被录取的高中新生必须按时到被录取的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的,不予注册为普通高中生。一切后果由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各初中必须利用学生会、家长会等形式解释本政策,并向所有人公布。

2.学校应当及时对新生进行审核。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市招生办公室批准后,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伪造相关证件、冒名顶替者;被其他学校重复录取的人;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入学资格的;其他学校的在校学生。

3.对于按计划录取并通过入学审核的新生,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及时为新生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认真做好应有的管理和教育责任。相关工作的成效将被视为星级复评及其他评价奖励的重要依据。

十、管理与监督

高中招生工作关系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含义强烈。考试招生部门和有关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单位在考试招生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策、国家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自律机制,自觉接受监管部门和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严防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发生。组织考试招生的各个环节都要保密、保护,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依法办事,确保万无一失。

严格按照招生批次顺序,严禁未经招生部门批准的非法招生。学校严禁发放无招生部门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擅自入学或违反规定入学的学生,将无法取得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学校校长的职责。

各类学校不得以虚假宣传和承诺欺骗学生,不得利用经济手段强迫学生,不得以招生名义干扰初中正常教学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招生学校私自提供初中毕业生名单、地址、联系电话,不得谋取非法利益。

严格规范转让行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之间的学生转学,仅限于同省市范围内,并须符合相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所属教育行政部门确认。

普通高中学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仅限于一年级学生,且只能转入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且必须补补中职一年级缺失的课程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时,其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转入当年转入学校的录取分数线,并补修相应缺课。

普通高中生不得随意转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得转学:

1、同一学区学校之间转学;

2、由民办学校转入公办学校(转学地无民办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3、由省内低星级学校转入省内高星级学校(转学地无相应学校的,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

4、本招生地区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当年转入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可通过其他途径转入学校;

5、外省初中毕业,考入外省非重点高中后,转入本省三星级及以上普通高中(无二本的除外) -招生区域内星级及以下普通高中);

严禁借贷。根据省教育厅相关规定,禁止借阅生,所有普通高中一律不得招收借阅生。

6、放假期间。

为保持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录取通知书》由市招生办公室统一印制,并加盖招生专用印章。录取五年制高职院校(专科)还需加盖省招生专用章。

必须严格根据相关的省和市法规严格执行所有类型的学校的入学费,违反法规并任意收取费用的人必须认真调查并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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