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兴市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报名通知(8-19)
- 尊敬的考生: 根据宜兴市《关于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宜人职[20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兴市分中心系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无锡市政府管理的正科级建制事业单位,授权负责宜兴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归集、使用和内部核算等工作。
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1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宜兴市常驻住所。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
4.文化程度为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要求:经济、会计、金融专业。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自愿服从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的工作岗位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招聘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8月12日下午2:00—4:00
报名地址: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 第81号招聘展位
个人报名:报考人员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如实填写《宜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1张1寸同底彩色免冠照片。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考录工作的全过程。报名时由用人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程序
1、资格审查。由中心对报名人员进行政审,确定公布入围人员,通知到人。
2、考试聘用。由中心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面试,再按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聘用。对于在面试、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考察、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及待遇
招聘人员均采取人才聘用制管理方式,试用期结束后合格者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文档: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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