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锡人社职〔2020〕2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2020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渠道
申报会计、卫生、档案、经济、工艺美术、电子信息(正高)、石油化工(正高)等高级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省申报通知要求在规定的网站进行申报。其他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宜兴人才网 “宜兴市职称申报入口” (http://www.yxhr.com.cn)或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技人员服务”专栏(http://hrss.wuxi.gov.cn/ztzl/zyjsryfwzl/index.shtml),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再按要求报送材料,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的人员应统一报送至一个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员,在受援地取得的职称,相关信息由单位主管部门报市职称办备案。
三、申报评审政策
(一)我省正在组织新一轮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对于已完成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并正式下发的职称系列(专业),按新修订的资格条件执行。未完成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修订工作的职称系列(专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将体现中央和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履责绩效、创新成果、实际贡献。对于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才,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其中,除实行职业准入的职称系列(专业)外,其他职称系列(专业)的学历、资历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规定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按照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关系,对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相关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
(三)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意见〉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380号)规定,在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符合学历资历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工程系列职称,具体评审标准按省现行工程系列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执行。
(五)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六)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七)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0个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再进行上述专业职称评审或认定。
获得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申报其他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时,学历、资历要求须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相关规定。
(八)申报会计、统计、审计3个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先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申报评审。
(九)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53号)要求,2020年起,全省高级经济师(含人力资源专业、知识产权专业,下同)实行“考评结合”,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报名参加2020年度的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知识产权专业纳入经济专业,职称名称为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正高级知识产权师。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实行“以考代评”,申报人员须参加2020年度的初、中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再进行知识产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称评审或认定。
(十)创新职称申报评价方式。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高级职称,相关工作由省人社厅另行布置。其中,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的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证明须在公示日期结束,公示无异议后出具。
(二)各审核点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将予以退回,并告知申报人。
(三)各级评审委员中将确保异地邀约的执行委员比例不低于20%、新执行委员不低于30%。
(四)规范职称评审。各评委会管理部门要严肃评审纪律,不得自行开政策口子,各级评委会不得擅自扩大、增加或减少受理及评审范围。市职称部门将加强对所属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的检查和指导,督导所属评委会办事机构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纪律教育,进一步规范评审工作程序,强化监督和制约机制。
(五)结果文件及证书。所有中、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基本信息由将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的基本信息将在宜兴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进行发文公布。中级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技人员服务”专栏自主打印电子证书。
(六)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须按要求签署《诚信申报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七)有关注意事项
1、关于公修课要求
根据锡人社发〔2018〕27号文件精神,2018年起,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完成1个公共科目的培训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宜兴人才网(http://www.yxhr.com.cn)点击主页滚动横幅“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入口”进入在线学习。按相关规定,2014年7月(不含)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五轮(《心理健康与心理调适》或《科研方法与论文写作》)与第六轮(《环境保护与生态文明建设》)公修课培训考核;2014年7月(含)后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完成第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对上述应完成而未完成第五、六轮公修课培训考核的人员应从在线学习平台中选择另外1个科目或2个科目的培训考核,进行补学并考核合格。
2、关于学历问题
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相应认证证明;国内取得的学历,如未能读取到学信网数据或审核人员有疑问的,申报人员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毕业生登记表》(从个人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军队院校学历,须提供相应的《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退出现役登记表》、《高考考生登记表》或招生计划等相关证明材料。
3、关于论文鉴定问题
凡申报提交的论文,由评委会日常管理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查重鉴定,查重结果作为专家鉴定论文质量的依据之一。论文经专家确认有抄袭、剽窃及其他学术造假行为的,一律取消其当年评审资格。
4、关于社保问题
申报我市评审或初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系统内能读到其社保缴费记录的,不需再提供社保缴费情况,否则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省相关系列评委会评审的,按省规定执行。
5、关于申报问题
郑重提醒:网上申报时,请申报人员务必认真阅读申报系统里的《申报须知》,按其相关要求进行申报,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自负。
6、关于非我市评审的相关上报材料审核盖章问题
对非我市评审的相关申报材料,如报无锡或省相关中、高级评委会评审的申报材料,若需要先经我市职称办审核盖章的,前来办理审核盖章时,须同时提交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两份,并附EXCEL电子文档。
7、关于相关资料下载问题
网上申报时涉及使用到的相关表式材料,如《诚信申报承诺书》、《单位公示证明》、《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等,可在宜兴人才网-“职称申报”-“资料下载”里自行下载。
五、职称工作时序安排
4-5月份,工艺美术(紫砂)初级职称申报(含专业理论培训报名)。先网上申报,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到5月底);
5-6月份,综合工程中级职称申报。实行电子化评审(勿需再按以往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先网上申报,再按网上申报系统里《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6-7月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初、中级职称申报。先网上申报,再递交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按教育局通知为准);
6-7月份(无锡暂定时间),工艺美术(紫砂)中级职称申报;
8月份,综合工程初级职称申报。实行电子化评审(勿需再按以往要求将纸质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上报),先网上申报,再按网上申报系统里《申报须知》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
5-9月份,各有关系列中、高级职称申报(报无锡市、江苏省各相关中、高级评审委员会);
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
以考代评系列专业技术资格、执(职)业资格考试等时间安排,按上级统一部署进行。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宜兴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