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企业业务工作需要,某机关下属企业拟招聘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工程业务岗位专业技术人才3名,用工性质为企业人员。
一、招聘条件:除国家规定的政治及身体条件外,还应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操守,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备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团队协作意识;
2、学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含2015届毕业生);
3、专业:测绘类、地理信息系统类、测绘及地理信息相近的工程类;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本市户籍,形象端庄,身体健康,因野外作业,适合男性。
二、报名办法:本次招聘委托市人力资源管理市场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人员请在2015年3月9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到宜兴市人力资源市场(宜城街道龙潭东路189号)D区101室市场管理办公室办事大厅报名。报名所需资料: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户口薄;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户口薄;在职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薄。所有证件都须有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报名处);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报名登记表》2份。
三、招聘岗位和数量:测绘工程、地理信息工程业务岗位3名。
四、考试办法:综合测试。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可参加综合测试。综合测试方式、内容及时间、地点待资格审核后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政审。由用工单位组织安排。根据综合测试成绩和个人综合情况,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合格者由用工单位对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审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政审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查询的《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证明材料》、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审。
六、聘用和待遇。综合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纳入企业合同制职工管理。薪酬待遇按用工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初定年薪3-4万,另按具体业务量按月考核后进行奖励,社保、公积金等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被聘用人员到岗后必须严格服从用工单位分配、如不服从单位分配或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可以不聘或解聘,进入人力资源市场重新择业。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考试及聘用资格。
2015年3月3日
附:《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