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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也参与出台了此文件
该文件规定除福利费范围缩小外,还发生了哪些其他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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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福利费 范围缩小
都不再属于福利费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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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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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货币化福利是按人按标准定期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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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非劳保性质工服 费用属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所列举的福利费范围里不存在工作服。在实务当中,劳动保护性质的工服被计入了劳动保护费用。
那么企业员工上班工作时统一着装,这种非劳动保护性质的工服费用是否计入福利费呢?这存在一定争议。
争议原因如下:税务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有规定。企业员工上班工作时会统一着装。所着工服非劳动保护性质。其工服费用可作为企业合理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新文件人社部发〔2023〕13号对此有明确规定。工作服装费用(非劳动保护性质工服)属于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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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明确体检费属于福利费
财企〔2009〕242号所列举的福利费范围里不存在体检费。实务中多数财务人员把体检费计入了福利费。然而却没有明确的政策依据。
然而,新文件人社部发〔2023〕13号有明确规定。其中指出,体检费属于福利费。所以,财务人员把企业发生的员工体检费计入福利费是合理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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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明确福利人员工资应纳入工资总额
关于集体福利部门职工的工资是否应纳入工资总额,争议不断。
新文件人社部发〔2023〕13号对此有明确规定。规定内容为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集体福利部门职工的工资性收入纳入工资总额管理。此后大家不要再对此有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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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文件出台后,大家应注意以下四点
企业的津贴补贴要统一归入工资总额管理。并且要在应付职工薪酬里列支。不能通过代金券。也不能以按人按标准报销等形式。在工资总额之外变相去设置或者发放。
企业不能把自身产品和服务免费或者以低价提供给职工使用。要是确实有需要,应该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公平交易。
3.企业不得以福利或其他名义承担职工个人支出。
工会福利按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费用列支。职工教育经费按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费用列支。社会保险按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费用列支。住房公积金有关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管理费用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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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新通知的主要内容
新通知指出,国有企业要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还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制定或批准的规范性文件。并且要遵循本通知的规定。
结合实际制定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对津贴补贴设置进行优化调整。合理确定津贴补贴项目的水平。
规范福利管理。明确福利项目名称。明确福利适用范围。明确福利确定程序。明确福利发放标准。明确福利监督办法等。
除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目外。企业不得自行设置其他福利项目。对福利项目水平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要按照规定执行。
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依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该制度指出了相关内容。具体包含津贴补贴及福利的项目名称。还有适用范围。以及确定程序。包括发放标准。另外还有监督办法等。
第二, 明确国有企业津贴补贴及福利的项目设置:
1.津贴补贴项目:除国家规定明确要求必须
除设置的项目外。减少一般性津贴补贴的设置。鼓励在技术技能岗位设置科技专项津贴。鼓励在一线艰苦岗位设置技能津贴。鼓励在一线艰苦岗位设置高温津贴等津贴补贴。
2.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
丧葬补助费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抚恤金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独生子女费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职工异地安家费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探亲假路费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防暑降温费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是对职工出现特定情形的补偿性福利。
对出现特定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救助的福利。比如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还有发放的困难职工补助。
等集体福利
(4)国家规定的其他福利。
除上述四项情形外,企业不得自行设置其他福利项目。
第三, 明确津贴补贴项目及福利水平的确定:
国家针对津贴补贴以及福利项目的水平,有着明确的规定。若存在这种情况,便按照规定来确定项目的水平。
2. 对于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
津贴补贴项目的水平要合理确定。应依据项目功能来定。要参照当地物价水平。还要参照同类项目市场水平。以及社会平均工资。并且结合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还有企业承受力等因素。
福利项目的水平 要依据市场水平 企业承受力等因素 合理地确定
企业经济效益下降。企业出现亏损。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原则上不得增加福利项目。也不得提高福利水平。必要时应缩减福利项目。或者适当降低福利水平。
第四, 进一步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项目。
新通知作出规定。企业的津贴补贴要统一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并且要在应付职工薪酬中列支。不能以代金券的形式。也不能按人按标准报销等形式。在工资总额外变相设置或发放。
福利被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情况。这种情况仅针对与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且这些职工来自集体福利部门。其涉及的是工资性收入。
第五, 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待遇,严禁领取薪酬外待遇。
新通知作出严格规定。国有企业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的除外。不得以任何名义领取其他货币性收入。
国家规定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高新工程津贴。国家科学技术奖等。这些纳入经批准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按照国家规定给予个人。且奖金并非由企业资金承担。
国家规定的境外工作补贴。还有履职待遇相关补贴。以及业务支出相关补贴等。
参加符合规定的非本单位课题、项目所获补贴。承担符合规定的非本单位课题、项目所获补贴。参加评审所获补贴。参加讲课所获补贴。参加写作所获补贴。这些补贴即劳务费。
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待遇。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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