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教师招聘要求:国籍、年龄、资格证及岗位(12-12)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
1. 招生批次
(一)第一批
1、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具有石角区城市初中正式户口(见附件,下同)【户口需与其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致,下同],且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
(一)学生家长(含家长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拥有独立房产,并在该房产对应的教区学校就读。
注:本预案所称“财产”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有合法的财产权属证明;二是住宅性质;第三,它是实际居住的。
(二)学生父母在本市拥有共同财产的(指父母与其直系前辈共有财产,原则上父母财产份额合计不得低于财产总额的30%);应就读于共同财产对应的教区学校。
(三)利用前任财产入读学校,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学生在其父母(或家长之一)代替前任定居;其次,学生与父母和前任住在一起。同时,他就读于与上一代财产直接相关的施教区学校。
2、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持有相关证明的,按正常录取。
(一)学生父母离婚或为孤儿,户籍在施教区,有法定监护人的;
(二)学生父母双方均为非施教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含武警)或长期驻外(边境)执行公务或长期支援边防建设的人员。学生在施教区有单独户口,或已投靠施教区亲属。教区定居;
(三)学生与父母一方常住教区,另一方为非教区户籍现役军人(含武警);
(四)城市重点工程项目拆迁户的子女,可按相关拆迁安置手续在户籍地或安置房所在地的石家庄区学校就读;
(五)引进的高层次优秀人才子女,由教育局凭市委组织部核发的《桃都人才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入读相应学校。
注:如果学生有城镇初中正式户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为户主),且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市区租房且不拥有房产,经学校审核后报教育局统筹安排。 (本条亦适用于城镇集体户口子女入学)
(二)第二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学生在城市初中所在市区没有正式户籍,但其父母(含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相应城市初中市区拥有独立房产。
2、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是父母双方均已在教学区对应的城市初中取得一年以上居住证;二、父母(含父母一方)已签订一年且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宜兴市工商营业执照;三、父母双方已按规定连续缴纳本市基本社会保险一年以上(自检查之日起可追溯一年,中间无间断,补缴无效)。
(三)第三批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参加第二批抽签未录取的学生;
2、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一是父母双方均已取得城市初中相应教学区不少于6个月的居住证;二、父母(含父母一方)已与城镇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居住证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宜兴市工商营业执照;三、父母双方已按规定连续缴纳本市基本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自检查之日起可追溯至6个月内,无间断,补缴无效)或父母一方已按规定缴纳基本社会保险。在本市连续缴纳基本社会保险9个月以上(自查验之日起可追溯9个月,期间无间断,补缴无效)。
二、招生办法
1.城市初中按计划招生。第一批和第二批同时注册,分批审核。
2、第一批学校名额满后,符合第二批学校要求的学生,将由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公立学校就读。第一批结束时仍有余额。如第二批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平衡,则全部录取;如果余额超过余额,则采用抽奖方式。
3. 当第二批结束且名额满时,符合学校第三批要求的学生将由教育局安排到其他公立学校就读。第二批之后还有余额。若学校第三批符合条件的学生人数未达到平衡,则全部录取。若余额超过余额,教育局将酌情统筹安排。
4.不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入学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其父母(含一方)有城镇居住证和社会保险的,可在第三批入学时同时申请入学。已开放批量报名。教育部门将酌情统筹安排。
三、具体安排
1、6月29日-7月3日:符合第一批、第二批城市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网上报名。 (报名入口在APP“看一星”;操作指南将在“一星教育”微信公众号单独发布)
2、7月4日至7月6日:学校网上审核第一批报名信息。
3、7月7日:第一批网上审核结束后,收到学校审核通知的学生向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审核。如果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超过计划,将组织抽签。
4、7月8日-7月10日:学校对第二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
5、7月11日:第二批网上审核结束后,收到学校审核通知的学生向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审核;需要抽奖的学校会组织抽奖。
六、7月12日至7月14日,符合第三批城市公办学校入学条件的学生和仍需入学的农民工子女进行网上报名。
7、7月15日至7月16日:学校网上审核第三批报名信息及其他情况;第三批网上审核结束后,收到学校审核通知的学生向学校提交材料,参加现场审核。
8、7月17日:各学校发布录取信息。
4、相关说明
1、本方案中提到的正式户籍、房产证明必须在各相应批次招生平台信息登记结束前到位。
2、网上审核后,收到学校现场审核通知的适龄儿童须按照学校提示提交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请关注招生平台短信通知及石教区学校微信公众号)
3、家长须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学校录取和抽签资格,并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4、6月至7月新生注册人数是学校新学期教学资源精准规划和统筹安排的依据。请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等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学生,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统筹招生。
五、2023年起,石家庄教区实行房地产学位年度限额制度。自同一住房地址登记起,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的家庭仅提供一个入学名额(符合政策的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即每户只能有一个家庭的孩子在市区公立中小学接受义务教育。该家庭的孩子小学或初中毕业前,即使房屋产权发生变更,该房产也不能作为新房产。教区儿童入学及转学条件。
6、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七亭街道东郊三期搬迁户子女、住宅小区[含东方一品、荣裕花园、水清木华一期(原科创汇谷) )、恒辉谷大片区】就读初中的居民子女,在规划的北红中学投入使用前,将由七亭街道社会事务局临时审核。报教育局批准后,由宜兴市外国语学校或宜兴市宜城中学录取。
7、莘庄桥以东居民区(含玉华亭、普越、虎越天景等)居民子女在境内规划学校投入使用前,临时就读于宜兴莘庄中学。
8.招收公安英雄子女、因公牺牲的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队员、港澳台商、见义勇为人士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向学校报送。
附件:宜兴市城区初中教学及教区划分方案
宜兴市教育局
2023 年 6 月 2 日
附录
宜兴市城区初中教学及教区划分方案
1、宜兴外国语学校:曲坊、长兴、下张、宝东、唐宫、元桥、丰银、城东8个社区、城东村、华为村、东梅村、东郊村、东郊东郊村一期、二期、前树人家(仅限于原户籍在市区的经济适用住房户)。
2、宜兴市宜城中学:阳泉、宝塔、新化、阳县、北红、东红、大同、宜北等8个社区。
3、宜兴树人中学:城北、象头、须坝、谭家干、广汇5个社区。将镇村、徐坝村、边庄村、文庄村、东梅村、华伟村、杏里村拆迁为广汇社区,将徐坝村、镇村拆迁为徐坝、谭家干社区。
4、宜兴市实验中学:斜桥社区文峰、西印、东山、苍浦、礼和5个社区,南苑村、南郊花园、龙背别墅、斜桥新村。
5、宜兴市盛溪中学:月地、民主、土城、靖西、城南、地坊、京东、茶东、和平9个社区。
6、宜兴同丰中学:7个社区:绿园、济南、梅园、同丰、南河、南月、新野、斜桥社区(除南郊花园、龙背别墅、斜桥新村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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